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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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届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0-05-12浏览次数: 374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鉴于今年疫情特殊情况,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,为确保疫情期间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质量和毕业生如期毕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对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做如下调整和补充

  1. 一、毕业实习

2020年5月6日至5月29日开展毕业实习工作,原则上采取远程实习方式。可采取虚拟仿真实训、社会实践成果、创新创业项目或其他实践方式认定或补充认定实习学分;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毕业班学生培养计划,调整实习学分或时长。

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实习方案,调整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和大纲,认真填报《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》、《实践教学基地远程集中实习情况表》和实践教学基地远程集中实习工作方案等,并及时报送教务处。

结合实习岗位性质和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,在确保毕业生安全防护的条件下,有序组织毕业生毕业实习。将实习学生纳入师生疫情防控范围,安排专人跟踪监督所有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。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生防疫工作,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防疫教育、日常管理和生活保障。

  1. 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

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依托毕业论文管理系统、QQ、微信、邮件等网络和电话方式远程开展,指导教师远程指导和检查,部分受延期(暂停)实习影响较大的毕业论文(设计)可适当调整写作内容甚至选题。原则上首次答辩采取远程答辩形式,二次答辩采取现场答辩形式。毕业论文(设计)优秀和较差学生参加二次(现场)答辩。

所有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必须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中“终稿提交”备查,注意以下事项:

(1)电子版含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和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材料,需从系统导出后根据格式规范适当调整,并改为PDF格式“终稿提交”系统。

(2)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含封面、目录、诚信声明书、承诺保证书及手写体签名等全部(参照知网硕士论文文献资料)。

(3)过程材料可以附件形式提交系统。

(4)请尽量提前“终稿提交”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,方便远程打印上交纸质版材料和学院自查。教务处将适时组织抽查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5月 18 日前:二级学院开展实习工作中期检查,检查报告报教务处。

5月25日前: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首次答辩工作,通知毕业论文(设计)优秀和较差学生5月31日返校参加二次答辩。两次答辩方案均须提前三天报送教务处。

5月30日前:二级学院完成所有学生毕业实习和未参加二次答辩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工作。未参加二次答辩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纸质版材料装订归档完毕备查。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“终稿提交”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备查。

5月31日:需参加二次(现场)答辩学生返校。

6月1日:二次(现场)答辩。

6月2日:二级学院完成参加二次答辩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工作。上报延期半年或一年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学生名单。

6月2日-12日:未参加二次答辩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纸质版材料装订归档完毕备查。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“终稿提交”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备查。

毕业实习后期过程管理材料报送时间仍按《关于开展 2020 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》(闽江夏教〔2019〕47号),毕业论文(设计)其他材料报送时间仍按《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闽江夏教〔2019〕45号)。

四、强调事项

各二级学院需严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关,保质保量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
无法按时按要求上报符合规定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毕业生,各二级学院应在其按要求完成后发放毕业证、学位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2020年5月11日